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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长春电子科技学院2025年度“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6-02-28 编辑:学生工作处 浏览:134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度“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评选细则

  具体评审细则按照《长春电子科技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长电学字[2024]1号文件执行。

三、评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

  学院对申请十佳大学生的候选人展开资格审查工作,本着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每个学院推选4名以上学生参加评选。

 (二)初审评选

  初审环节为笔试,重点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创新思维、校园文化等方面。学生处依据笔试成绩与证书加分综合得分,按照一定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终评的候选人名单。

 (三)终审评选

  终审环节融合答辩、现场展示、面试等多种形式,评委根据候选人在终审环节的表现进行打分,综合各项成绩最终评选出长春电子科技学院“十佳大学生”和长春电子科技学院“十佳大学生”提名奖。

 (四)名单公示

  获奖名单面向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予以表彰。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广泛组织动员,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认真推荐评选。在推荐候选人的工作中,按照评选条件认真填报有关材料。

  2.各学院务必于36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候选人申请表和证明材料。提交材料应包含:长春电子科技学院“十佳大学生”申请表、不少于10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事迹材料中涉及到主要奖项的证书复印件和相关证明复印件各1份。

 

 

长春电子科技学院

                                       学生工作处

2026228

2025年度长春电子科技学院十佳大学生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