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关于做好秋季学期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吉学助中心[2025]16号)、《长春电子科技学院国家奖学金工作实施办法》(长学字[2025]4号)制度文件,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评审委员会初审、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复审,现推荐30名获奖学生名单予以公告。

希望全校学生以获奖学生为榜样,勤奋学习、积极进取,争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大学生资助中心电话:0431-81863030
纪委举报邮箱:jw@changdian2001.com。
长春电子科技学院
学生工作处
2025年10月17日